
学校与家长协议书
在当下社会,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与家长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与家长协议书1甲方:大明逸夫学校 学生,家长代表 乙方:车主(驾驶员)
由于教学资源整合,这样就有一些家长选择租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学校从安全角度出发,出于对学生的高度负责,要求学生家长和车主鉴订租用车辆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一、要求家长做到:
1、租车前考证车辆。所租车辆做到车牌、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乘坐险等手续齐全,保证车况良好且年检合格,方可租用。
2、要考证租用机动车驾驶员。驾驶员应有驾驶证,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行驶谨慎、稳重。
3、家长应该经常教育学生做到:严禁租用无证无牌或手续不全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等。拒乘超员、超速、违章及酒后驾驶的车辆。家长租车前,必须搞清上述1、2两条关于车辆和车主的情况,对子女经常性的进行第3条所涉及内容的教育,安全工作须做到警钟长鸣。否则,家长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要求车主(驾驶员)做到:
1、车主确保车辆的车牌、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乘坐险等手续齐全,保证车况良好且年检合格。
2、驾驶员应有驾驶证,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3、平时要重视车辆的保养和检修。在接送学生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车,杜绝超员、超速行驶。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不小于50%,且不应张贴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及时清理前后挡风玻璃的污垢和霜雪,确保驾驶员的视线不受影响。
车主(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条款,谨慎慢行,确保被接送学生的平安。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车主(驾驶员)负责。
租车学生家长和车主(驾驶员)要牢记双方的责任,学校出于对学生安全的重视,只是作为中间公正方,一旦出现事故,责任由车主(驾驶员)和家长自负,校方概不负责。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学生所在学校各自留存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具状单位:
甲 方:
联系电话:
乙 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学校与家长协议书2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望双方通力合作,加强教育管理。
甲方(学校):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于未然。
2、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5、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加强住校学生管理,对夜不归宿的学生,专职人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
7、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8、适时向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9、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10、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11、来返学校的路上,坚决不得乘坐非客车的机动车辆。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旱冰场等),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并加以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责任由家长自负。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学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保存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学校与家长协议书3学校教育对学生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这个作用是建立在一个先决条件之上的,那就是家庭教育与之相辅相成。为有效管理学生,确保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校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此协议。本协议根据双方自愿原则,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益,各方必须依法履行协议的规定。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对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义务,确保学生接受法定的义务教育,并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合适的教育教学条件,办好人民满意学校。
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老师及学校管理。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公益集体活动。学生必须努力学习,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准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或拉帮结伙,不准抽烟、喝酒、打架、闹事。
三、家长必须依法履行监护义务,保证配合学校和老师及时教育和管理学生,配合老师和学校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及安全知识教育(交通、食 ……此处隐藏7723个字……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预防和制止子女到大海、水库、河流、沟渠和池塘洗澡、戏水、钓鱼或玩耍。
(七)乙方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做童工;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八)教育子女不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参与打架斗殴;不准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不准偷窃、故意毁坏财物;不准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九)发现子女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必须及时告知甲方。
(十)教育子女熟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火警119,盗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学生或其监护人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乙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 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 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 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五、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甲方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六、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也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七、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属信访范围,乙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不得无理信访,不得无理取闹,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与家长协议书14尊敬的 家长:
关爱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协议,望家长理解配合。
一、早上8:00、下午2:00在家长的陪送下准时入校,中午10:50、下午5:00(星期五4:00以前)准时在校门口将孩子接走(如遇雷雨等特殊天气,请家长根据情况提前到校与老师联系)。
二、送孩子入校时,必须将孩子亲自送进校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在孩子未进校门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三、孩子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果身体不适,应及时打电话或亲自向本班教师请假。
四、接送孩子入校或离校时,原则上由孩子监护人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请将委托人的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安全责任由家长和被委托人负责。被委托人在法律上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由家长负全责。
五、孩子来校、离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六、请各位家长按时来校接送学生,如有特殊情况请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否则出现任何意外事故,由家长负全责。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电 话 :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班级:
班主任电话: 科任教师电话: 分管校长电话: 古今小学 20xx.2.12
学校与家长协议书15协议人: (以下简称甲方)
车牌号: 联系方式:
协议人: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为了确保学生在车辆接送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人身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根据《古浪县20xx年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协议。
驾驶员职责:
①严禁超员、超速(限速40公里/小时)、随意接听电话、酒后驾驶等违法规行为发生。
②监督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按时维修,不开带病车,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状态。
③主动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及时将市县出行或停运通知精神传达有关学校,由学校通知乘车学生。教育监督校车驾驶员履行以下承诺,文明、诚信服务。
④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运营方案确定的线路、站点、离返校时间承运学生(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站点,不得无故漏送漏接,不得违背学生意愿提前让学生下车。因故不能正常接送时,应及时报告线路负责人和承运公司领导妥善处置,确保学生有车可乘。
⑤校车驾驶员必须按现行票价一次性收取学生周乘车费用,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价。在接送过程中,如果车辆发生故障,不得退费让学生另行乘车,更不能丢下学生不管,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运输公司,由运输公司安排其他校车承运,承运费用由故障车主负责。
⑥在承运过程中做好服务工作,对体弱生病的学生给予关心和照顾,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严重者应立即向学校离返校负
责人报告。
⑦校车驾驶员如有违规行为,发现一次给予相应的停班和警告,违规记录达两次以上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该车的承运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从事校车业务。
⑧校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运学生,否则须承担赔偿责任。
⑨接送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运输公司,安排其他合格车辆接送,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家和回校,更不准丢下学生中途不管。驾驶员有责任向学生宣传交通常识和乘车常识,遵守上、下秩序,特别告诫同学们在乘车时头臂不能伸出窗外,下车后不能从车头前面跑过和横穿公路,确保乘车学生的绝对安全。遇接送学生临时调度,应无条件服从。
二、家长职责:
1、学生上学时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并教育孩子在等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1)不允许在等车的时候追逐打闹、相互玩耍,要文明候车;
(2)等车时应在指定地点靠路边候车,以防交通事故;
(3)等车时不要和陌生人答话;
(4)如果车子超出规定的时间未到,教育孩子不要慌张,应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
2、如果在规定时间里未能按时到候车点候车(规定时间到后多等10分钟),乙方直接把孩子送到学校以保证安全。
3、教育孩子听从车主的管理,行驶过程中不得将手、头伸出窗外。
4、如果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来上学,乙方及时通知车主。
5、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学生必须乘坐接送车上下学,无故不坐仍要承担既定乘车费用。
6、每周放学乘车时缴纳往返周乘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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