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施工合同集锦八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合同 篇1星海湾1号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甲方:福建星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 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星海湾1号(1#、2#、3#、5#、6#~13#、15#~18#、商业一~商业六 楼及地下室)工程。
2、工程地点:平潭县**镇上楼村。
3、建筑面积:规划建筑面积218392.54㎡
4、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具体包括如下:
1、单体土建工程(不含花岗岩、入户门等)。
2、单体水电工程:给水以入户阀门〈含阀门〉为界;雨污管道以出外墙第一个窖井为界(暂按出外墙1.5米计);电力以电表箱为界〈不含箱〉。
3、各专业工程在单体内的预埋(电力、弱电、安防智能化系统的预埋管出外墙第一个手孔井为界(暂按出外墙1.5米计),管内应设置铁线并保持管内畅通)。
第三条:工期
1、开工日期:自20xx年*月*起计算合同工期。
2、合同工期:各幢的合同工期分别为 ***个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施工进度计划控制点如下:
以上各施工计划控制点在完成后,由乙方报甲方及监理方确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若未出现下以下工期顺延的原因造成控制点时间延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每日合同总价的万分之*计算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当期工程款中抵扣。
3、工期顺延: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①非乙方原因施工用水用电连续停止供应8小时以上。
②省、市气象台发布红色天气警报及其以上。
③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④不可抗力(按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第39条约定)。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
第五条:有关材料价格、专业(专项)工程等计价的约定
1、钢筋、水泥由甲方确定品牌乙方自购,按总量包干计取,今后不再调整(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引起的除外)。钢筋(含马凳筋、拉结筋等)用量和水泥用量详见双方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附后)。
钢筋、水泥的预、结算价按以下约定执行:
①钢筋预算价暂定按约定的品牌在20011年*月份《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区20xx年*月钢材主要品牌价格(以下简称信息价)中公布的价格计取(分线材、Ⅱ级钢〈Ф10、Ф12、Ф14、Ф16-25〉、Ⅲ级钢〈Ф10、Ф12、Ф14、Ф16-25〉等规格)。工程结算时,钢筋预算价按使用品牌自基础垫层施工月份开始至主体结构封顶的月份为止(地下室工程至顶板完工月份为止,上部工程从底层主体结构施工月份开始至主体结构封顶的月份为止),期间各月份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基期20xx年*月信息价进行比较,若差价在±3%以内(含±3%),则钢筋结算价不作调整。若超过此约定范围时,则超出约定范围部分按实调整,增减调整部份仅计取综合管理费和税金。
②水泥预算价按约定的品牌在20xx年*月份《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区20xx年*月水泥主要品牌价格(以下简称信息价)中公布的价格计取(分袋装32.5R、42.5R和散装水泥42.5R三种)。工程结算时,水泥预算价按使用品牌自基础垫层施工月份开始至主体结构封顶的月份为止(地下室工程至顶板完工月份为止,上部工程从底层主体结构施工月份开始至主体结构封顶的月份为止,装饰工程从装修开始月份至装修结束月份为止),期间各月份信息价的平均价与基期20xx年*月信息价进行比较,若差价在±3%以内(含±3%),则水泥结算价不作调整。若超过此约定范围时,则超出约定范围部分按实调整,增减调整部份仅计取综合管理费和税金。
2、甲方定价定品牌的主要材料或项目,施工时遇市场价格变动或甲方调整品牌的,其实际价格或
最终品牌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结算时其差价部分可按实调整(工程量除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增减外,均按甲方双方共同确认的清单执行);
3、甲方只确定品牌、规格的材料,该项材料的预算价格参考20xx年*月份《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区材料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询价取定包干。安装工程材料的预算价格参考《20xx年福州市安装工程材料价格(1~6册)》并结合市场询价经双方确定。
4、没有指定品牌的材料,乙方在采购时应先报送材料样品经甲方认可,否则视同乙方认可将对该材料不予计价,结算时甲方亦不予计算,同时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违约责任。
5、所有材料的原价及其运杂费、损耗费、采保费、运转费、检验试验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均已包括在包干总价内,不再另行计算。
6、除钢筋、水泥及甲方定价定品牌的主要材料或项目外,其他材料价格的涨跌变动风险均已考虑并包括在包干总价内,施工过程材料价格的涨跌变动均不调整。
7、入户门及消防、人防、通风、安防智能化等专业(专项)工程暂未列入本包干价中(单体内预埋已含在本包干价内),该专业(专项)工程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专业(专项)工程施工协议或三方合同。
专业(专项)工程的计价程序为:含税工程造价=[专业(专项)工程直接费+配合费]×(1+综合管理费费率)×(1+税金3.381%),专业施工班组应向总包单位缴纳的税金、保险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直接费内,配合费按如下标准计取,乙方综合管理费费率(包括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其他费用)按**%包干计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对上述专业(专项)工程,乙方必须严格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专项)工程施工协议,自觉、主动的与专业(专项)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并承担总包管理责任。乙方的总包管理责任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职责:
①统筹管理、协调各专业(专项)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生生产、质量保修等工作; ②督促各专业(专项)工程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统筹安排专业(专项)工程施工单位的生产、临时设施;
③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组织各专业(专项)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各专业(专项)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统一管理、汇总归档并报送相应管理部门。
④专业(专项)施工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此处隐藏13659个字……任何利息。
2、乙方工程量计算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签证单和甲乙双方认定的签证单、联系单等为依据,工程包清工价款的结算按双方合同有关约定条款计算工程包清工价款。
3、每月工程包清工价款结算,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的基础上,办理好劳务、安全教育等手续的工人,当月出勤率不少于25个工日的,经市政项目部管理人员认可后,
于下月18日至20日发放每月每人600元整的生活费,如缝年关发至工资总额的80%,编制工人工资表,随同出勤表上交项目部统一发放生活费。
4、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完成后两个月内,甲方应付清全部包清工价款。
5、如由于乙方原因,乙方中途退场停止施工,甲方和乙方的价款结算,按已完成的工程量的70%结算,乙方保证金由甲方视情处理。
十、附则
1、乙方必须有效组织施工人员、机具,必须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需要,严禁转包,一旦发现乙方有转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乙方所完成的工程价款应无条件由甲方自行处理。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部、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管理混乱,质量、安全、工期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首先应满足弥补甲方的所有损失后,余款结算给乙方,对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报送甲方劳务公司、分公司各壹份。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经济责任人签字之日生效,工程价款结算之日失效。
6.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甲方经济责任人(签字): 乙方经济责任人(签字):
盖 章:盖 章:
电 话:电 话:
手 机:手 机:
施工合同 篇8工程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镇江市句容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基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xx年xx月 xx日竣工日期: xx年xx月 xx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暂估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进行结算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开工付至合同价的40%;
2、工程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的70%
3、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七、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的关系。
八、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九、工程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施工,验收规范按照国家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和工程结算。
3.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4.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十、材料供应
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且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按甲方具体的要求采购,并做好材料设备进场的报验工作。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十一、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人民法院起诉。
2.如一方违约或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额度为本合同工程总价的10%。
3.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应按规范进行组织施工,确保文明施工。服从甲方正确指导,配合甲方圆满竣工。
4.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款方式确定,最终以实际工程量计算。
十二、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及价款结清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合同定订立时间: XX 年 XX 月 XX 日
合同定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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